座談會上,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名譽院長林毅夫、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樊綱、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江小涓、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蔡昉、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院長王昌林、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朱民、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特聘教授陸銘、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所長張宇燕、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全球與當代中國高等研究院院長鄭永年等9位專家代表先后發言,就“十四五”規劃編制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在認真聽取大家發言后,習近平發表了重要講話。他表示,專家學者們做了很好的發言,從各自專業領域出發,對“十四五”時期發展環境、思路、任務、舉措提出了很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參會的其他專家提交了書面發言,請有關方面研究吸收。
習近平指出,要以辯證思維看待新發展階段的新機遇新挑戰。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這個大變局加速變化,國際經濟、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發生深刻調整。國內發展環境也經歷著深刻變化,我國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斷提高。要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刻認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展變化帶來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認識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帶來的新矛盾新挑戰,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勇于開頂風船,善于轉危為機,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習近平強調,要以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為主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根據我國發展階段、環境、條件變化提出來的,是重塑我國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的戰略抉擇。我們要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個戰略方向,扭住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更多依托國內市場,提升供給體系對國內需求的適配性,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新發展格局決不是封閉的國內循環,而是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我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將持續上升,同世界經濟的聯系會更加緊密,為其他國家提供的市場機會將更加廣闊,成為吸引國際商品和要素資源的巨大引力場。
習近平指出,要以科技創新催生新發展動能。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實現依靠創新驅動的內涵型增長,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盡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要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勢,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創造有利于新技術快速大規模應用和迭代升級的獨特優勢,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升產業鏈水平。要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使企業成為創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轉化的生力軍。要大力培養和引進國際一流人才和科研團隊,加大科研單位改革力度,最大限度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要堅持開放創新,加強國際科技交流合作。
習近平強調,要以深化改革激發新發展活力。隨著我國邁入新發展階段,改革也面臨新的任務,必須拿出更大的勇氣、更多的舉措破除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守正創新、開拓創新,大膽探索自己未來發展之路。要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長期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要加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習近平指出,要以高水平對外開放打造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國際經濟聯通和交往仍是世界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動力就是對外開放。對外開放是基本國策。要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要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推動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國際經濟治理體系。
習近平強調,要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會發展新局面。要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健全全覆蓋、可持續的社保體系,強化公共衛生和疾控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加強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習近平指出,理論源于實踐,又用來指導實踐。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及時總結新的生動實踐,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在發展理念、所有制、分配體制、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宏觀調控、產業結構、企業治理結構、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等重大問題上提出了許多重要論斷。時代課題是理論創新的驅動力。新時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豐富實踐是理論和政策研究的“富礦”,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理論工作者大有可為。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堅持從國情出發,充分反映實際情況,透過現象看本質,樹立國際視野,使理論和政策創新充分體現先進性和科學性。
丁薛祥、劉鶴、黃坤明、肖捷、何立峰出席座談會。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專家學者代表等參加座談會。